三是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持续降低。在2019年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所得税的基础上,今年再减半征收,实际税率只有2.5%。相应地,2019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从政策调整前的895亿元增加到2089亿元,今年前三季度减税1986亿元,已超过去年全年减税额,惠及511万户小型微利企业。同时,小型微利企业所得额100万-300万元的部分,继续享受减半计征实际税率为10%的优惠,今年前三季度减税636亿元,惠及20万户小型微利企业。
这些税费优惠政策措施持续落地生根,有力促进了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取得了“一减两升”的积极成效。
“一减”就是税收负担减轻。前三季度全国七成有经营活动收入的小微企业无需缴税。小微企业每百元销售收入缴纳税收在2020年同比下降19.4%的基础上,今年前三季度又较2020年同期进一步下降18.9%。
“两升”即吸纳就业人数和市场创业活力双双提升。今年9月份,全国小微企业职工申报个税人数同比增长9.9%,自春节返岗以来连续7个月环比上升,为稳就业提供重要支撑。截至三季度末,全国涉税市场主体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6076万户,比2020年同期增长6.7%,比2019年同期增长21.7%,两年平均增长10.3%。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进一步落实和研究完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费措施,持续助力小微企业做大做强,为经济稳中向好、稳中加固注入更加持续强劲的动力。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提问(赵一帆 摄)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刚才王局长提到了今年我国税费政策的重点之一就是要支持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大家都知道,几天前我国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施了阶段性缓税措施,我们想了解一下,目前咱们的落实情况如何?有没有一些初步的成效?谢谢。
王道树:您刚才提出的这个问题也是市场主体非常关注的,特别是制造业企业。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基础,中小微企业是市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发展经济、扩大就业、活跃市场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税务部门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紧锣密鼓地落实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的措施,在落实方面,我们力求做到“快、准、简、实”。
第一是“快”,尽快向市场主体释放政策信号。从国务院常务会议10月27日作出决定到11月1日开始实施,我们仅有4天准备时间。为确保在有限时间内完成各项准备工作,税务系统倒排工期、争分夺秒、全力推进。第一时间制发公告。10月29日,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制发公告,明确具体政策规定和征管操作办法。第一时间对下部署。10月29日,税务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立即开展各项准备工作。第一时间升级系统。税务部门于10月31日完成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工作,确保缓缴政策在11月1日征期首日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