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对这个问题的关心,请办公厅主任黄运同志回答这个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 黄运(徐想 摄)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 黄运:谢谢您的提问,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让政策精准落地是税务执法的要义所在。为此,我们主要从两个方面来着力。一方面,对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我们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界面的提示提醒,通过短信、微信公众号推送政策,以及通过面对面的辅导服务等方式,确保企业应知尽知、应晓尽晓、应享尽享。另一方面,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只为骗取税费优惠进行“假申报”的纳税人,我们一贯的态度是严厉依法打击。比方说,去年我们就对骗取抗疫税费优惠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前不久,税务总局、公安部等六部门又对常态化打击这类“假申报”以及“假出口”“假企业”涉税违法犯罪进行了专项部署。通过多部门的协同共治,进一步加强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进一步提高打击“三假”涉税违法犯罪的整体性、协同性和精准性,更好地推进该惠及的纳税人全惠及,该查处的不法者严查处。
同时,我们也进一步严格加强对内的督导,要求各级税务部门把落实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政策作为今年底明年初的一个重点督审事项,压紧压实各级税务机关的责任,确保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等优惠政策精准落地,尽职尽责,尽心尽力,为市场主体健康规范发展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谢谢。

香港商报记者提问(栾海军 摄)
香港商报记者:我们知道煤电企业也是制造业企业,特别是今年受煤炭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煤电企业发展面临困境。能否介绍一下税务部门采取措施予以支持的情况?谢谢。
王道树:这个问题请蔡自力司长来回答。
蔡自力:感谢您的提问。为配合做好今冬明春能源电力保供相关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税务总局9月30日制发了《关于做好今冬明春能源电力保供实施支持煤电企业纾困解难税收措施的通知》,积极实施支持煤电和供热企业纾困解难的“减、退、缓”税措施,确保煤电和供热企业税费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增值税留抵退税应退尽退,符合条件的困难缓税应缓尽缓,切实减轻煤电和供热企业税费负担,缓解企业资金困难和经营压力。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逐级压实责任。建立税务系统一竿子到底工作推进机制,从总局到省局、市局、县局均成立了专项工作协调机制,由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同时,加强与发改、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要求各地税务部门主动融入发改部门牵头的能源电力保供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