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示新发展阶段税收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增强税收新闻宣传的感染力和影响力,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宣传中心、中国税务杂志社、中国税务报社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中国税务好新闻”评选活动,即日起面向全国税务系统和各级新闻媒体征集优秀涉税新闻作品,欢迎积极参与。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1年11月20日—12月10日。
二、征集对象
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在各媒体刊播的原创涉税新闻作品均可以参评。
三、作品类别
消息类:发表在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上的涉税文字、图片类新闻报道。
通讯类:用分析性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和详细报道的涉税通讯类作品,含人物通讯、纪实通讯、专题专版报道等。
广播电视类: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含电视新闻纪录片和分期刊发的新闻作品)等广播电视类新闻作品。
四、作品要求
1.坚持正确的创作导向,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2.内容真实,主题鲜明。图文稿字数在3000字以内为宜,最多不超过5000字;视频作品5分钟以内为宜,最多不超过15分钟,格式MP4。
3.作品须为作者原创、首发,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4.投稿即视为授权,所有作品知识产权属于原作者,组委会享有对作品进行展示、结集出版及其他非商业性推广、宣传、展览、复制等权利。
五、奖项设置
共设消息类、通讯类、广播电视类3个领域奖项。每类奖项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20名;另每类设优秀作品奖若干名。由国家税务总局向获奖作品的主创人员颁发获奖证书,部分获奖作品将在国家税务总局门户网站、《中国税务》杂志、《中国税务报》、中国税务网和中央主流媒体网站予以刊载。
六、投稿方式
1.单位报送:税务系统内以省局为单位进行报送,每类作品限报10件,每件参赛作品均需填写《“中国税务好新闻”评选活动参评作品信息表》,所有作品原稿电子版或视频原文件放在一个压缩包内,发送至指定邮箱。
2.个人报送:参评媒体记者填写《“中国税务好新闻”评选活动参评作品信息表》,作品原稿电子版或视频原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3.每个作品文件名以“参评项目+《作品标题》”命名,示例:消息类《税务部门优化服务举措落实减税降费》。
投稿邮箱地址:zgswhxw@126.com,联系人:黄浦,联系电话:010-63886784。
附件:“中国税务好新闻”评选活动参评作品信息表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宣传中心
中国税务杂志社
中国税务报社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