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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入世20年——以更加开放的胸襟书写大国税务担当
来源:中国税务报 | 作者: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 发布时间: 2021-12-13 | 6782 次浏览 | 分享到:

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20周年。

20年前,多哈湾畔,世界贸易组织迎来中国。20年来,中国全面履行入世承诺,激活了国内发展的澎湃春潮,也激活了世界经济的一池春水。

“入世以来,中国的发展不仅超出绝大多数外方当初的预期,甚至也远远超出中方谈判人员的预期。中国究竟做对了什么?”许多人这样问。

回望这段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史,我们或许能找到很多答案。其中,税收所发挥的作用,功不可没。

20年里,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以入世为契机深化改革国内税制,出台了一系列顺应入世需要的税收政策。中国税务部门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驭风前行,积极服务“引进来”和“走出去”,深度参与国际税收合作,以更加开放的胸襟与世界各国携手共赢,书写大国税务担当,为中国的改革开放,也为世界经济发展,贡献了税务力量。


“引进来”营商环境“磁力”更足


关税总水平由15.3%降至7.4%,远低于大部分发展中国家;

开放120多个市场准入部门,超过发达国家平均承诺数量;

推出130余项相关改革,连续多年成全球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经济体之一;

…………

入世20年来,中国履行了所有入世承诺,打开大门,敞开怀抱,欢迎来自世界各国的商品、服务、企业、人才和资金。

数据显示,2001年我国利用外资规模仅为468.8亿美元,2020年则增至1443.7亿美元。即使在新冠肺炎疫情严重的2020年,面对经济全球化逆流,中国利用外资规模仍逆势增长,成为全球最大外资流入国。

为更好地迎接客人,20年来,中国大刀阔斧深化改革,主动融入全球价值链,逐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充分展现中国市场引力。

税收改革,显然是全面深化改革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后,税收有了新的历史地位,税收改革也被寄予厚望。

20年来,通过一系列改革,中国税务人以自己的“用心”,换来税收营商环境的“清新”。

——税制改革进入快车道,税收负担持续下降。

20年来,税制改革主要从降低税负和公平负担两方面稳步推进。

2001年~2012年,降低税负主要体现在以减轻纳税人负担为特征的增值税转型、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等方面;公平负担则主要体现在统一了内外资企业税费制度。这11年里,“内外有别”的税收制度最终走向了统一。特别是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正式合并,成为当时最受瞩目的改革。

党的十八大以来,税制改革步伐更快:税收法定原则有序落地,增值税制度逐步完善,个人所得税改革稳步推进,资源税改革全面实施,环境保护税顺利开征……

在中国社科院副院长高培勇看来,新一轮税制改革与以往都不一样。尤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擘画了路线图。

9年里,减税降费成为税制改革的主基调。无论是新税种的出台,还是原有税种的改革,主旋律都是为了制度性降低市场主体的税费负担。同时,还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利润,用于境内直接投资的,实行了递延纳税即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坚定了境外投资者在华投资的信心。

9年里,为公平负担的制度建设取得重大突破。无论是现行18个税种中已有12个实现税收法定,还是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等创新之举,从根本上都体现出公正、公平、透明,实现了扩大外资准入机制与税费制度的合理对接。

“一方面,多税种改革切实降低了名义税率;另一方面,大规模减税降费明显降低了宏观税负。”今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十三五”时期,我国新增减税降费合计超过7.6万亿元,其中减税4.6万亿元,带动宏观税负由2015年的18.13%,降至2020年的15.2%,降低近3个百分点。

国际知名食品企业集团好丽友自1995年进入中国市场以来,已陪伴中国消费者走过26年。好丽友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郑浩英说,中国税制改革和不断加力的政策优惠,坚定了他们深耕中国市场的信心。

——征管改革有序推进,税收现代化全面提速。

从纯手工操作到“上机”“上网”,从“经验管税”跃升至“以票管税”“以数治税”……

这是质的飞跃,也是税收现代化的迈进。

20年来,与税制改革相适应,借助信息化手段,中国税务部门持续推动税收征管方式、流程等领域的改革,实现征管效能倍增,为内外资纳税人带来了全新的办税体验。

方式、流程、效能的变革之下,还有更深层次的谋划。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顺应时代发展的浪潮,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奔涌向前,迄今已历经三次重大变革,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日益凸显。

这三次大的变革均由中办、国办印发相关文件,成为税收改革的重要里程碑。

2015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推进国税地税“合作”,推动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

2018年,省级及以下国地税机构“合并”,当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推动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征管体系;

今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提出实现税收征管业务流程、制度规范、信息技术、数据要素、岗责体系的一体化融合升级,其特征也被概括为“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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