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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深入开展税收志愿服务的指导意见
来源:国家税务局总局 | 作者: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 发布时间: 2021-03-09 | 4409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健全工作机制

省级税务机关要建立和完善税收志愿服务管理制度,管理指导本省税收志愿服务活动。市县级税务机关负责志愿服务项目组织实施,以及税收志愿者招募、使用、考核、评价等管理事项。各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税收志愿服务工作。

(三)加强沟通协调

积极与志愿服务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信息共享,增进与青年志愿者协会、义工联合会等公益性社会团体交流。加强与社区的对接联系,发挥社区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优势,将社区站点作为开展税收志愿服务的重要载体,面向自然人纳税人缴费人开展税收志愿服务。

(四)强化技术支撑

将税收志愿服务纳入全国志愿服务体系,依托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实现税收志愿服务注册、招募、记录、评价等方面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

2021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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