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我们会精心为您提供服务!

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Henan Province Certifed Tax Agents Association

   

下载中心

您的位置:
速来围观!22问详解下月起执行的住房租赁税收优惠政策
来源:河南税务新媒体 | 作者: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 发布时间: 2021-09-24 | 9927 次浏览 | 分享到:

1.我公司是一家房屋租赁企业,最近关注到对住房租赁企业新出台了增值税减税政策,请问我公司能否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答: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号,以下称“24号公告”)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是指按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开业报告或者备案的从事住房租赁业务的企业。


  因此,如果你公司是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开业报告或者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你公司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租赁服务收入,可以按照24号公告的规定适用相关增值税减税政策。


  

2.我公司是一家深圳的住房租赁企业,已在我市住建局备案。我公司从事保障性租赁住房出租业务,请问能够享受什么增值税优惠政策?


  答: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号,以下称“24号公告”)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对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含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改造后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比照适用上述增值税减税政策。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建设方案后出具。


  因此,自2021年10月1日起,你公司向个人出租符合24号公告规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的出租收入,可以按规定适用上述增值税减税政策。


  

3.我公司是一家住房租赁企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已向我市住建局进行开业报告。我公司除了向个人出租住房,还面向部分企业租户。请问,我公司出租住房收入都可以减按1.5%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吗?

  

  答: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号,以下称“24号公告”)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因此,自2021年10月1日起,你公司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收入,可以按照24号公告的规定适用上述1.5%征收率简易计税政策;同时,你公司向单位出租住房取得的收入,不适用24号公告规定的增值税减税政策。上述单位,包括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4.我公司是一家房屋租赁企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已在我市住建局备案。我公司除向个人出租住房外还出租商铺。请问,我公司的个人出租业务都可以减按1.5%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吗?

  

  答: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号,以下称“24号公告”)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因此,自2021年10月1日起,你公司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收入,可以按规定选择适用上述减征增值税政策;同时,你公司向个人出租商铺等非住房取得的收入,不适用24号公告规定的减按1.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政策。


  5.我公司是一家住房租赁企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已在我市住建局备案。按照2021年第24号文件的规定,我公司向个人出租住房可以选择1.5%简易计税政策。请问,我公司向个人出租住房,是否可以根据不同的个人承租对象,分别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或简易计税方法?

  

  答:不可以。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号)规定,住房租赁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因此,你公司在适用24号公告规定的增值税减税政策时,应以向个人出租住房的全部收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或一般计税方法,不能区分不同承租对象或不同笔承租业务分别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或简易计税方法。


  6.我公司是一家住房租赁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并按月申报纳税,租户都是个人,已向我市住建局进行开业报告。预计2021年11月份向个人出租住房可以取得约10万元租金收入,2021年12月份可以取得约20万元租金收入,无其他收入。请问,我公司能够享受什么增值税优惠政策?

投稿邮箱:hnzcsws@163.com
   
   

联系我们


会员管理部:0371-56898032

 

综合事务部:0371-56898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