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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税额6264万元!灾后重建背后的“税力量”
来源:河南日报客户端 | 作者: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 发布时间: 2021-09-17 | 1027 次浏览 | 分享到: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姬姣姣

  9月14日,记者从焦作市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获悉,为支持全市灾后重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焦作市税务局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层层压实责任,推动支持灾后重建工作有序开展。

  截至目前,提醒受灾定期定额征收纳税人办理停业登记,共办理停业登记257户;全面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提高等优惠政策,涉及纳税人10189户次,享受减免税额6264万元;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目前,电子税务局实现196项业务网上办理,8月份网上申报率99.76%。

  “灾情发生后,省税务局制定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据此,我们梳理了3大类10项政策措施,确保优惠政策落实落细,全力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焦作市税务局总会计师乔明说。

  在普惠性政策方面,焦作市税务局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提高、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减税等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做到应享尽享,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本省规定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可选择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缴费。

  在专项政策方面,纳税人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所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对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纳税人,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不征收增值税。

  此外,焦作市税务系统通过简化发票领用流程,实现增值税发票领用业务全省通办,将纳税人离线开票时限最长延长至168小时,充分满足纳税人合理用票需求。对受灾情疫情影响的企业,办理出口退 (免)税实行“随报随审”,不受次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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