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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自律和行政监管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 作者: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 发布时间: 2021-09-29 | 4389 次浏览 | 分享到:

(三)进一步加强行业法治化建设。创新行业立法理念,促进税务师行业法治理论研究,加快推进行业立法进程。支持配合全国政协、立法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地方人大开展涉税专业服务组织立法专题调研,按照先易后难、先地方后全国的原则,向全国两会反映行业立法建议,助力地方行业立法先行先试。

三、强化行业日常自律管理

(一)深化行业规范体系改革。以规范执业、防范风险、引领发展为目标,在税务机关指导下完善涉税专业服务业务规范,健全“1+11+N”为基础的税务师行业规范指引体系。指导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依据《职业道德指引》《涉税专业服务程序指引》《质量控制指引》等行业指引要求,强化职业道德建设、履行涉税服务基本程序、健全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完善风险内控和预案机制,使机构和人员的执业行为与监管要求和业务规范精准对标。同时通过细化申报代理、咨询顾问、审核鉴证类具体业务规范指引,分行业、分领域、分事项深耕“专精特新” 涉税专业服务领域,促进涉税专业服务标准化服务与个性化服务的协同发展。

(二)完善行业自律管理制度。修订完善《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办法》,建立以《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办法》为统领的“1+N”行业自律管理制度体系。按照新时代涉税专业服务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管理新要求,修订完善《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年度检查办法》,研究制定税务师行业诚信自律、执业质量检查管理、百强事务所排名等相关制度。加强对《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惩戒办法》《税务师行业诚信记录管理办法》等制度的监督检查,全面提升行业自律管理水平。

(三)加强日常自律管理。以诚信记录管理为抓手,统一监管信息平台,优化查询功能,合并各种信息数据,建立地方税协“一会式”、税务师事务所“一户式”、税务师等从业人员“一人式”信息归集管理制度,构建行业数据共享机制。建立涉税业务统一报备和报告签章统一管理制度,确保涉税专业报告的统一性。建立统一的行业举报受理平台,完善两级协会“接诉必应,查实必处”的办理机制,提升服务与自律的互补性。

四、优化涉税专业服务环境

(一)引导税务师事务所加强内部治理。完善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评定制度,制定税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推动税务师事务所一体化建设,特别是针对总分、母子不同组织形式的事务所出台一体化管理指导意见,促进事务所在品牌管理、人员调配、财务安排、业务承接、技术标准、数字化建设等方面的统一。进一步优化经营收入在百强事务所指标体系中的比重,支持经营理念先进、服务规范、执业质量高、市场口碑好的税务师事务所进入百强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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