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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自律和行政监管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中国注册师协会 | 作者: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 发布时间: 2021-09-30 | 6253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自律和行政监管的通知》(税总纳服函〔2021〕25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同时,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党对税务师行业的全面领导

  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组织部、税务总局党委关于加强税务师行业党的建设的部署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压实行业党建责任,增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在税务师行业全覆盖;进一步推动税务师事务所将党建工作要求载入章程或协议,充分发挥行业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把党建工作融入税务师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团结带领行业从业人员听党话、跟党走,以协会为家,以税务为本,不断创造新的更好业绩。

  二、规范涉税专业服务秩序

  (一)建立健全行政监督管理与行业自律管理协同共治机制。税务师行业协会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动落实税务机关、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及其行业协会和纳税人缴费人三方沟通机制,定期向行政主管机关通报行业动态,营造良好的协同共治格局,实现自律管理与行政监管有机贯通、同向发力;建立行业协会与税务机关间的数据交换共享机制,以数治业,预警问题,防范风险,精准高效惩戒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管理队伍建设,提升行业自律管理能力与水平,主动接受税务机关委托,对税务师事务所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执业质量进行检查与评价,特别要加强对等级事务所、集团型事务所、百强事务所的规范化管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严肃查处会员执业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两级税务师协会应上下联动、同频共振,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检查力度,依法依规处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发现问题不回避,坚决做到“零容忍”,特别是针对从业人员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对税收政策和管理服务措施进行误导式解读、税务师及其他从业人员未实名备案、超出胜任能力执业,税务师事务所未办理行政登记经营,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情况,协同税务机关进一步予以规范和处理。坚决纠正税务师事务所串通舞弊、丧失独立性、恶性低价竞争扰乱市场、开展虚假宣传谋取不正当利益、歪曲解读税收政策措施扰乱税收秩序等违反职业规范和道德规范的重大问题,对影响恶劣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快从重处罚,对违法违规者形成有效震慑,同时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在协会网站定期公告行业自律处理结果,对全社会、全行业形成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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