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注税协发〔2022〕14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中税协《关于做好2022年税务师行业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22〕2号),结合今年税务师行业专项自律检查情况,为避免重复检查,切实减轻税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负担,现就我省2022年行业自律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年度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检查对象
2021年12月31日前设立并加入协会的省内团体会员及个人执业会员。
三、年检内容
(一)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是否遵循行业业务规范指引。个人会员是否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是否履行会员义务。
(二)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是否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三)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是否按时交纳会费。
(四)《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团体会员证》、《营业执照》和《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内容是否一致。
(五)税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
(六)个人执业会员是否按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规定完成继续教育。
四、检查方式
今年行业自律检查工作继续采用线上报送资料,通过后,事务所自行前来协会领取年检标识的方式开展。
五、资料上报时间
资料上报时间为5月20日至 6月30日。
六、上传至信息服务平台的资料
为了切实减轻税务师事务所负担,今年对事务所报送的资料进行了大幅精简,事务所按要求上报附件的资料即可。
各事务所通过团体会员号登录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资料申报”模块选择“2022年行业自律检查工作资料报送”,点击填报,上传资料后提交。省税协根据事务所报送资料的先后顺序进行审核。事务所可通过“状态”一栏自行查看资料报送情况和进度。
七、自律检查工作要求
(一)请各税务师事务所确定专人负责(以事务所名义加入QQ群250744473),要据实、详细、认真填写附件表格,并对所报送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为了确保今年检查工作顺利进行,事务所在上传资料的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及时联系省税协会员管理部。
(三)审核通过后,事务所自行安排时间携带团体会员证和个人会员证前来协会领取标识。
(四)年度检查中省税协将实地检查部分事务所,重点对报送材料和掌握信息不符的、涉嫌不正当低价竞争、被信访举报、经营指标异常或拒不履行会员义务的会员,采用重点抽查的方式实地检查。
(五)年度行业自律检查工作结束后,省税协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告。
附件:1.团体会员2021年度自律检查报告书 2.自律检查报告总结 3.个人执业会员2021年度自律检查报告书
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