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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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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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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组织上下开展自查自纠和接受检查准备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 作者: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趙晓冰) | 发布时间: 2022-08-04 | 710 次浏览 | 分享到:

豫注税协发〔2022〕25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和《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督总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按照中税协《关于组织上下成体系自查自纠和接受检查准备专项工作方案》要求,现将《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组织上下开展自查自纠和接受检查准备专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税务师事务所结合中税协《关于在税务师行业开展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中税协[2022]54号)一并贯彻落实。

 

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2年8月1日

 

关于组织上下开展自查自纠和接受检查准备 专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中税协《关于在税务师行业开展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中税协〔2022〕54号)和《关于组织上下成体系自查自纠和接受检查准备专项工作方案》(中税协发〔2022〕64号)精神要求,确保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专项整治行动和协会收费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及有序推动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李廷廷

  副组长:阎宁捷  曹聚宝  白运科 

  办公室主任:曹聚宝(兼)

  成  员:周远杰 郑辉 胡培培 田向阳 刘丽娜

二、时间安排

1.省税协和事务所开展自查自纠时间为7月12日至8月20日。2.省税协组织重点抽查时间为8月15日至8月30日。3.中税协检查时间为10月。

三、重点任务

(一)省税协自查自纠重点:1.是否强制或变相强制会员入会并收取会费;2.是否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3.是否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二)事务所自查自纠重点:1.是否有借疫情防控名义违规收费情况;2.是否有超过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违规收费。

四、组织实施

  (一)统一部署,协调推进。协会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和总局领导有关批示要求,以党建为引领,将自查自纠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二)严格自查,整改到位。一方面,要对合规合法收费项目进行细致的梳理,准备好相关政策文件和依据来源;另一方面,对于收费依据不充分或者不规范的行为,立行立改,即知即改。

(三)上下联动,协调配合。省税协要做好表率,各部门在做好自查自纠的同时,要加强与事务所联系,督促事务所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事务所自查自纠工作。

  (四)完善制度,规范提升。自查自纠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规范各项收费工作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要高度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工作调度,建立动态沟通机制,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二)树立大局意识,遵守工作纪律。协会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遵守工作纪律,做好自查自纠和接受专项检查各项准备工作。

  (三)突出问题导向,抓好工作落实。省税协督促各税务师事务所8月20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各事务所按要求通过团体会员号登录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资料申报”模块选择“税务师行业开展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报告”,点击填报,上传资料后提交。

(四)加强督促检查,深入整治整改。为确保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稳步推进、按期完成,省税协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将采取适当方式抽查部分事务所,对专项行动开展不及时、自查自纠不认真、整改落实不到位、自查自纠报告提交不按时的事务所,将进行通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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