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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咨询热点问题解答(第3期)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 作者: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 发布时间: 2024-06-24 | 898 次浏览 | 分享到:

  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小型微利企业,申报系统将根据申报表相关数据,自动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符合条件的,申报系统还将进一步自动计算减免税金额并生成表单,纳税人确认即可。

  2.河南省企业所得税汇算时提示企业类型不存在,如何处理?

您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A000000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中“101纳税申报企业类型(填写代码)”需要纳税人根据申报所属期年度的企业经营方式情况,从《跨地区经营企业类型代码表》中选择相应的代码。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时,该项自动调取纳税人已经在税务机关备案的汇总纳税相关信息,且不可修改。

  企业所得税汇算时如果提示“企业类型不存在”,应先核实在税务机关登记的信息是否完整、准确。如果企业在税务机关备案的信息有误或已变更,需要在电子税务局提交“汇总纳税报告”,变更相关汇总纳税信息后,才能正确填报。

  电子税务局操作路径:【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汇总纳税报告】

三、个人所得税

  1.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提交退税申请后,多长时间可以到账?

  您好,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申报记录】-【已完成】中,点击您的申报,选择【退税记录】,点击【当前状态】,查看您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办理进度。如果显示“国库处理完成”,因部分银行小额到账无短信提醒,建议您查询“国库处理完成”日期前后,个税APP绑定银行卡流水查看退税到账情况。如果显示“提交申请成功”或“税务审核通过”,请您耐心等待税务机关审核。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退税,需经过必要的核对程序,税务、财政、国库、银行等部门要联动办理。为确保纳税人能够安全收到退税款,还要校验纳税人填报的银行账户是否真实有效,整个链路较长。

  2.员工离职后个税app任职受雇信息没变,如何处理?

  您好,您想要变更任职受雇信息和任职受雇时间您可以联系原扣缴单位办税人员。让办税人员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通过人员信息采集模块,将您的离职日期填写上。再联系当前任职单位,让单位办税员通过人员信息采集模块,将您的入职信息填写上,即可变更。你也可以拿有关证明材料到税务大厅办理变更。

3.个人所得税个人身份信息被冒用如何处理?

您好,只要该公司给您做过雇员个人信息报送,且未填报离职日期的,该公司就会出现在您的“个人所得税”APP的任职受雇信息中。解决办法如下:

(1)如果是您曾经任职的单位,可在“个人所得税”APP【我的】(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个人信息管理】)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击该公司这条记录,然后在右上角点击【申诉】,申诉类型选择“曾经在职”,填写离职时间等补充说明后,点击【提交】,申诉状态变为已受理;

(2)如果是您从未任职的单位且属于冒用您个人信息的,可在“个人所得税”APP【我的】(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个人信息管理】)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击该公司这条记录,然后在右上角点击【申诉】,申诉类型选择“从未在职”,填写补充说明后,点击【提交】,由税务机关展开调查。申诉提交后,您的“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有关该公司的任职受雇信息将不再显示。后续处理结果会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的消息提醒向您反馈,您也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异议处理查询”进行查看,敬请留意。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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