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以才成,业由才广。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始终坚持政治引领,不断创新人才培育机制,开创税务人才建设的良好局面。
一套科学选人、育人、用人的人才建设机制不断健全完善。税务总局党委牢牢把握“党管人才”总要求,大力实施“人才兴税”战略,持续探索形成“人才工程育俊杰”制度机制体系,为税收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一个人尽其才、百舸争流的人才环境不断培育厚植。在各项人才机制保障下,税务系统全力营造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让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聪明才智不断涌流。
一支在改革中堪当大任的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汇聚一批攻坚力量的人才梯队逐渐成为百万税务铁军的重要组成部分,确保党的十八大以来接踵而至的税收改革任务落地生根,有力促进了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的发挥。
围绕中心、谋篇布局,把“人才兴税”融入发展大局
税之人才,关系税收改革顺利推进,关系税收事业长足发展。人才兴税,是人才强国战略在税收领域的具体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税务总局党委坚决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事业以人为本、发展以人为先的理念,积极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发展的人才机制,以“人才工程育俊杰”制度机制为抓手,大力培养税务人才。
明责任,坚持政治引领。税务总局专门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王军同志担任组长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人事部门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级税务局党委密切配合的人才工作新格局,把抓人才、用人才工作列入年度各级税务局党委领导班子考核内容,明确各级税务局党委书记是人才工作第一责任人。
建机制,加强制度建设。税务总局先后制定出台《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规划(2013-2022年)》《税务系统外派人员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规定,不断改进完善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制度机制,建立了以领军人才培养规划为引领,以完善人才选拔、培养、管理、使用等方面的6个实施办法为主体,以加强领军人才后续管理和领军文化建设2个意见为支撑以及若干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为补充的“1+6+2+N”新制度体系。同时,开发应用“学习兴税”平台,健全完善人才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的工作机制,税务人才领域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主体框架基本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