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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办举行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政策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来源:国新网 | 作者: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 发布时间: 2021-11-09 | 6729 次浏览 | 分享到:

  新闻发布会主席台(苏御 摄)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1年11月5日(星期五)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道树介绍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政策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寿小丽(栾海军 摄)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寿小丽: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措施等。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邀请到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道树先生,请他为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出席今天例行吹风会的还有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黄运先生,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蔡自力先生,国际税务司司长蒙玉英女士。

  下面,首先请王道树先生作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 王道树(徐想 摄)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 王道树: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首先我代表国家税务总局,衷心感谢广大纳税人、缴费人以及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和税务部门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积极实施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的政策措施,减轻了企业负担,增强了市场主体活力。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国新增减税降费9101亿元,其中新增减税7889亿元,新增降费1212亿元。

  进入第三季度,针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挑战,特别是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生产成本上升等对工业经济尤其是制造业企业带来的影响,国家在已经出台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了允许企业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措施、对煤电和供热企业实施“减、退、缓”税措施等,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提振市场主体信心。

  总体来看,今年以来国家推出的税费措施体现了鲜明的政策导向,主要体现在“四个聚焦”上:

  一是聚焦支持工业经济平稳运行。比如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措施,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煤电和供热企业实行“减、退、缓”税措施等,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提振工业经济运行。

  二是聚焦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比如,除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措施外,继续实施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到1%的政策,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原先的优惠基础之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通过这些措施,助力面广量大的中小微企业渡难关、增后劲、保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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