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我们会精心为您提供服务!

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Henan Province Certifed Tax Agents Association

   

互动交流

您的位置:
扩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来源:央广网 | 作者: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 发布时间: 2021-11-23 | 2511 次浏览 | 分享到:

  据悉,《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的公告》(2015年第85号,2018年第31号修改)第六条第(十)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7号)所附《纳税信用修复申请表》《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及标准》同时废止。


投稿邮箱:hnzcsws@163.com
   


会员管理部:0371-56898032

 

综合事务部:0371-56898031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