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我们会精心为您提供服务!

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Henan Province Certifed Tax Agents Association

   

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
关于转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公开征集涉税专业服务典型案例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 作者: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 发布时间: 2026-05-14 | 521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以上案例分类仅供参考。

   四、案例要求

   (一)编写合规

   案例编写可参考实际业务。涉及企业、事务所、税务机关名称须作脱敏处理,采用“企业A”“税务师事务所C”“税务机关X”或其他代码作为替代。案例内容需符合税收法律法规与行业准则,无违法违规、知识产权纠纷。

   (二)结构完整

   案例编写参照统一模板(详见附件1)和范本(详见附件2),包含业务场景、案例题干、任务指令、陷阱设置、参考答案、政策依据、计算过程,等等。案例题干描述应当逻辑清晰、数据完整。案例前须注明案例名称、编号、难度等级。

   (三)格式规范

   统一使用Word文档编辑。如涉及Excel、图片等文件,每个案例需单独存放在一个独立文件夹内。使用A4纸排版,单个案例字数原则上≤3000字(复杂案例除外)。

   五、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

   请各地税协在2026年6月10日前完成本地区案例汇总、初审及报送工作。

   (二)报送方式

    1.文件命名:单个案例以“案例名称+案例难度”命名(如“企业A增值税申报异常处理案例(基础类)”);

    2.汇总提交:各地税协初审后,填写《案例汇总表》(详见附件3),按基础/中级/高级分类排序;

    3.报送渠道:将案例电子版、《案例汇总表》发送至中税协会员服务部邮箱(hyb@cctaa.cn),邮件主题注明“XX省(市)案例报送”;

    4.联系电话:010-83755835。

   (三)数量要求

    1.根据单位会员、5A和4A税务师事务所分布情况,请各地税协按一定数量完成案例报送:北京税协40个;江苏、浙江、山东、广东、深圳、四川税协各30个;河北、安徽、上海、湖北、湖南、河南、福建、陕西税协各20个;天津、内蒙古、辽宁、山西、江西、重庆、厦门、宁波、云南、广西、贵州、甘肃税协各10个;吉林、黑龙江、大连、青岛、海南、新疆各5个;宁夏、青海、西藏税协各3个。鼓励超额报送优质案例。

    2.案例征集以中高级类案例为主,其中高级案例不少于本地区分配总数的20%,基础类案例不超过本地区分配总数的30%。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部署,压实编写责任

   当前正值税务师事务所协助企业开展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工作旺季,各地税协接到本通知后,需结合本地区税务师事务所的业务繁忙程度、案例编写能力等实际情况,科学统筹、合理分配案例编写任务,确保任务分配均衡有序,不增加事务所负担。要积极动员5A、4A高等级及其他各类税务师事务所发挥骨干示范作用,主动担当作为,结合自身业务优势,多承担案例编写任务,确保案例征集数量充足、覆盖全面。

  (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案例质量

   各地税协及相关编写单位应严格对照本通知要求、统一模板及示范范例,对提交的案例进行审核把关。重点核查案例的合规性、AI适配性及税收政策适用准确性,确保案例符合竞赛及实务应用要求,具备良好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三)强化协同推进,确保按时报送

  各地税协及参与编写的税务师事务所应明确专人负责案例征集工作,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解决案例编写、审核、报送过程中的问题。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案例编写、审核及报送工作,确保案例征集工作与后续竞赛筹备工作无缝衔接、有序推进。

  附件1-3:

  涉税专业服务案例征集要求及案例模板、涉税专业服务案例范本、案例汇总表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6年5月9日

 




投稿邮箱:hnzcsws@163.com
   
   

联系我们


会员管理部:0371-56898032

 

综合事务部:0371-56898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