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数字成为有力见证:2014年~2020年,税务总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连续开展了7次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共计调查全国36个省区市40万户纳税人,综合得分由2014年的82.06分提升至2020年的86.1分。
世界银行《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同样印证了这一点。报告显示,中国纳税指标排名在前两年提升的基础上,再度提升9位。其中“纳税时间”指标表现尤为亮眼。
以更加开放的胸襟书写大国税务担当
就在今年11月,“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秘书处还发布《中国税收营商环境改革发展研究报告(2016-2020)》,充分肯定中国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做法成效。
“走出去” 扬帆远航“马力”更大
入世后的中国,变化惊人。
从最初的“引进来”,到加快“走出去”,越来越多中国企业走出国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20年来,中国“走出去”成效显著。数据显示,2001年我国出口金额占全球比重仅为3.8%,在全球各国中位居第六;2020年,我国出口金额占全球比重已提升至15.8%,稳居第一大出口国。
不仅是商品,资本也实现了“走出去”。对外直接投资规模逐渐扩大,投资领域逐步拓宽,从2001年的69亿美元,增至2020年的1537.1亿美元,对外投资流量规模首次位居全球第一。
高质量“引进来”,有税收服务;高水平“走出去”,更有税收护航。
——税收协定谈签“加速”。
企业的跨境发展和持续运营,离不开有力的税收合法权益保障。
20年来,为适应入世后对外投资快速增长态势,中国税务部门充分运用多边双边税收合作机制,加快税收协定谈签,加强国与国之间政策沟通和征管合作,积极为“走出去”企业提供税收保障。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税收协定谈签明显“提速”:2014年与德国、俄罗斯签署全面修订后的税收协定;2015年与智利、津巴布韦、印度尼西亚签署税收协定;2016年相继与罗马尼亚、波兰、马来西亚、柬埔寨、巴基斯坦等国签署税收协定……
截至目前,我国已与116个国家和地区的主管税务部门建立双边税收合作机制,税收协定网络覆盖包括54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内的111个国家和地区,减少国际重复征税的同时,为跨境投资创造了确定、有利的税收法律环境。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光安告诉记者,因为中国和波兰签署了税收协定,相关税收保护的条款,即刻就列入了该公司与波兰国家研发中心签署的共建柳工欧洲研发中心协议中,这让企业“走出去”更有底气。
近年来,我国积极参与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多边公约成为打开国际税收合作的“金钥匙”,实现了税收协定历史上规模最大、范围最广的一次多边合作与协调,为一揽子修订全球3000多个彼此之间存在差异的税收协定提供了法律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