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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税务师行业年度自律检查暨“四类”违法违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
来源: | 作者: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 发布时间: 2023-11-03 | 1656 次浏览 | 分享到:

(4)个别事务所未执行三级复核和报告签发制度情况。 因事务所规模小未达到三级复核、无工作计划、无详细支撑报告的数据。

(5)个别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的业务约定书(委托协议书)的内容填写不齐全,如缺少收费金额、签约人员、签约日期等。

(6)个别事务所出具的业务报告不符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鉴证业务规则》(中税协发[2015]036号)的要求(第五章 年度纳税申报鉴证报告 第六十三条 出具鉴证报告时应编制报告说明,主要内容如下:(一)被鉴证人基本情况(二)被鉴证人执行的主要会计政策情况(三)鉴证过程的情况说明(四)重大交易情况说明),主要是存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后附的鉴证业务情况说明以纳税调整表代替的情形,未能完整体现鉴证业务成果的全貌。

3、内部管理

多数事务所建立了事务所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执业质量控制制度、执业风险防控制度等四项基本制度,但仍有部分事务所没有完整建立基本制度。

(二)“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方面

1、“挂证执业”方面

经实地审核,通过询问并核对税务师执业名单、工资表、个税证明、社保证明和业务报告的签名,部分事务所存在着执业税务师工资、社保等在会计师事务所发放的情况;个别事务所存在着“挂证执业”的现象。

2、“无证经营”方面

经对单位会员进行实地检查,未发现事务所无证经营情况。

3、“虚假报告”方面(特指出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告”)

根据事务所近三年出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告情况,经与省税务局、省(市)科技厅(局)等部门核查,以及实地检查,未发现事务所出具虚假报告情况。

4、“网络黑嘴”方面

经检查,未发现事务所通过各类自媒体、互联网平台歪曲解读税收政策、扰乱正常税收秩序的行为;未发现事务所夸大自身胜任能力,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未发现公开兜售涉税服务报告的行为。

四、加强行业诚信道德建设,引以为戒

未报送资料的税务师事务所逾期仍不补报,严重影响事务所自身诚信道德建设,影响省税协履行行业自律监管,同时影响年度行业自律检查工作进度,为严肃自律管理,警戒其他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年度检查办法》第十九条“对不参加年检或不报送年检材料的团体会员,地方税协应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仍不补报的,由地方税协对其进行惩戒,并列入当年重点抽查范围”,我省税协现对未报送自律检查资料的事务所进行全行业通报批评,并对这些事务所的不良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希望事务所把诚信视做税务师行业发展的生命线,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引以为戒。

通过实地检查发现的问题,专项检查组全都在检查过程中当场指出,并要求事务所限期整改。

附件1:通报表彰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

附件2:未报送2023年税务师行业年度自律检查事务所名单

附件3:未报送2023年税务师行业“四类”违法违规专项检查事务所名单

 

 

 

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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