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注税协发〔2024〕11号
各团体会员和执业会员:
按照《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开展诚信执业承诺活动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24]25号)文件精神,为了切实发挥税务师行业涉税专业服务优势,提高涉税专业服务质量,维护良好税收秩序,助力我省税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决定在税务师行业开展诚信执业承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此项活动的意义
开展诚信执业承诺活动是扎实开展税务师行业党纪学习教育,落实行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行业诚信道德建设的具体举措,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是新形势下发挥行业协会监管职能作用、促进税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通过开展诚信执业承诺活动,进一步增强税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的诚信自觉、诚信自信、诚信自强,提升行业自律性、公平性和专业化水平,以诚信驱动执业质量提升,向社会彰显税务师行业依法诚信执业的良好形象,助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安排
(一)签署方式
请各所组织本所全体人员宣读并学习《诚信执业承诺书》(见附件),主要负责人进行解读辅导,全体执业会员签署承诺书;同时学习《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试行)》《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守则(试行)》。
(二)签署时间
请各所于5月31日前将签署好的《诚信执业承诺书》(一式两份),邮寄至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另一份本所保存。
三、具体要求
(一)各税务师事务所要以高度的法治意识和诚信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将依法诚信执业融入事务所发展各环节。
(二)参加即将召开的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的事务所现场签署诚信执业承诺书,可不用邮寄。
(三)邮寄地址:河南省豫博大厦东塔708室(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花园路交叉口,农业路东1号)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管理部。电话:0371-56898032、56898022。
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4年5月17日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开展诚信执业承诺活动的通知
中税协秘发〔2024〕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和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关于“加大行业自律和监督”“加强行业诚信道德建设”的指示精神及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税务师行业执业行为,提升行业公信力,推进税务师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在税务师行业开展诚信执业承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开展诚信执业承诺活动是扎实开展税务师行业党纪学习教育,落实行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行业诚信道德建设的具体举措,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是新形势下发挥行业协会监管职能作用、促进税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通过开展诚信执业承诺活动,进一步增强税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的诚信自觉、诚信自信、诚信自强,提升行业自律性、公正性和专业化水平,以诚信驱动执业质量提升,向全社会彰显税务师行业依法诚信执业的良好形象,助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内容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税协)可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执业承诺活动。可发出“践行诚信承诺、创建诚信税务师事务所、争创诚信税务师”倡议书;举办“诚信税务师”专题讲座;联合地方有影响的报刊、网站开展“诚信税务师”征文活动;将“依法”“诚信”列入税务师培训课程;等等。
(二)组织本地区税务师事务所签署《诚信执业承诺书》(见附件)。可采取以下形式:一是组织省会(首府)城市税务师事务所签署承诺书,形式比照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税协)七届二次理事会的签署活动。二是地方税协在市(地)设有联络处、代表处的,负责组织当地税务师事务所签署承诺书。三是分散、较远的税务师事务所,由地方税协将《诚信执业承诺书》经由线上发送给税务师事务所,由税务师事务所自行组织签署承诺书,并在签署后寄还地方税协。
(三)税务师事务所组织全体人员宣读并学习《诚信执业承诺书》,主要负责人进行解读辅导。同时学习《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试行)》《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守则(试行)》。
各地方税协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选择签署形式。
三、活动组织
(一)诚信执业承诺活动由各地方税协负责组织实施。望高度重视,周密计划,顺利实施。原则上6月30日前结束活动,并将本地区已签署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报送至中税协(自律监管部)。
(二)签署《诚信执业承诺书》活动现场应遵循简洁、朴素、庄重原则。承诺书一式两份,签署后由各地方税协和税务师事务所各保存一份。已经在中税协七届二次理事会上签署过承诺书的税务师事务所,不再重复签署。
(三)签署《诚信执业承诺书》活动现场可邀请税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到场指导。欢迎税务师行业以外其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到场观摩,或自愿参加签署承诺书。
中税协联系人及电话:吴博,(010)83755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