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税协秘发〔2026〕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选拔和培训一批中青年优秀人才,打造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队伍,根据《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中税协发〔2022〕58号),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计划面向行业启动2026年度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对象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拔条件与要求
(一)申请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依法依规诚信执业,严格遵守税务师职业道德;
2、税务师事务所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以上职务;
3、登记成为中税协会员8年及以上;
4、“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险费在税务师事务所缴纳;
5、提交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
(二)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优先选拔:
1、“两代表一委员”(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受到过省(市)级以上表彰或在省级以上各类业务竞赛中获得奖励;
3、在正式期刊上发表过与行业业务有关的学术论文。
(三)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不得录取高端人才培养对象: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尚在影响期内的;
2、近三年违规提供涉税服务牟取利益,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
3、近三年受到行业自律惩戒的;
4、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二、申报与审核
(一)个人申报:高端人才培训对象由个人自愿申报。申请人登录“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www.ecctaa.com)—“高端人才”管理模块,填报《高端人才报名申报表》及附件等证明材料,经税务师事务所推荐(分所同时需要总所推荐),于7月15日17:00前报至地方税协初审。
(二)地方税协初审:根据分配名额,遵循条件优先原则,严格按照标准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核。下载通过初审的申请人申报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协会公章后,通过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www.ecctaa.com)的“高端人才管理”模块,于8月10日17:00前将签署完毕的申报表扫描件上传至中税协。
(三)中税协审核:9月30日前,教育培训部对《高端人才报名申报表》及附件等材料进行复核,经会长专题会审核确定后,公示入选名单。
三、其他事项
(一)各地税协在接到通知后,请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宣传动员,做好推荐人选的审核把关,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确保优秀人选脱颖而出。
(二)高端人才培养对象须完成规定的全部学习任务,并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结业资格。培训周期为两年,其中包括两次集中面授培训,共计15天。首次集中面授培训为期9天,计划于今年11月举行,地点设在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具体开学日期及相关要求将另行通知。
四、咨询电话
咨询联系人:教育培训部 黄宏斌
咨询电话:(010)83755841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