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积极参与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多边公约成为打开国际税收合作的“金钥匙”,实现了税收协定历史上规模最大、范围最广的一次多边合作与协调,为一揽子修订全球3000多个彼此之间存在差异的税收协定提供了法律工具。
“随着参与税收合作的朋友多了,就得改用‘群聊’,在群里可以多方进行对话合作。”中国成为BEPS多边公约的首批签署方后,北京大学教授刘剑文形象地表示。
——税收指南持续“上新”。
入世加快了中国由以“引进来”为主的涉外税制,向以“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的国际税制转变。
国内企业“走出去”后,都遇到过不同程度的境外税务难题。比如,由于缺乏对东道国税制的了解渠道,企业无法提前判断及有效控制跨境经营的税收风险。
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在国际税务司成立境外税务处,专门从事“走出去”纳税人的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开通境外税务纠纷受理专门通道,帮助解决跨境纳税人的双重征税或税收争议问题。
同一年,税务总局建立起全面覆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我国主要投资目的地的国别税收信息研究机制,分批发布国别投资税收指南并定期更新。截至目前,已公开发布104 份税收指南。
纳税人打开指南,就可直接查阅相关国家投资信息、整体营商环境、双边税收协定及税收争议解决等内容。
“这本税收指南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都很强,解决了企业税收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增强了我们到金砖国家投资的信心和底气。”翻阅过《中国居民赴金砖国家投资税收指南》后,厦门斐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王君艺说。
除国别投资税收指南外,中国税务部门还为“走出去”企业提供了进一步的“指引”。
2017年,国家税务总局对“走出去”企业涉及的国内税收制度文件和已签署的税收协定进行系统性集成和分类处理,形成涵盖83个具体事项的《“走出去”税收指引》公开发布,并持续修订完善。
就在不久前,《“走出去”税收指引》(2021年修订版)发布,从税收政策、税收协定、管理规定及服务举措四个方面详细列举了“走出去”纳税人涉及的99个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走出去”税收指引》能够帮助中国“走出去”企业有效规避境外税收风险,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畅通和投资便利作出积极贡献。
——出口退税快速“落袋”。
中国入世20年来,不少此前默默无闻的中国企业,在经济全球化大潮中摔打成为世界品牌,一大批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迅速成长起来。
伴随着企业“走出去”的步伐加快,中国政府及税务部门从出口企业非常关心的出口退税入手,多次提高出口退税率,并持续通过精简出口退税办理资料、优化退税流程、上线出口退税新系统等举措,不断提高出口退税服务效率。
20年来,我国对外贸易稳定高速增长,与之相应的出口退税规模也在持续扩大。2001年,我国出口退税为1072亿元;2020年,这一数值已达到14549亿元。
与此同时,出口退税速度与便利度不断提高。今年,全国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已压缩至7个工作日内,大大缓解了企业资金占用压力。
出口退税再提速,得益于今年6月30日起在全国推行的出口退税新系统。优化整合后的新系统让纳税人实现了“三增加三减少”:“三增加”即申报渠道增加到3个,“免填报”数据项目比例提升至70%,服务事项和退税提醒内容分别增加5项和6项;“三减少”即减少1/3的退税申报表单,减少1/5的填报数据项,减少退税申报事项及简化了退税流程。
“公司年出口退税额已连续多年保持在3亿元左右。”厦门国贸税务经理庄凯强向记者介绍,税务部门协调各部门优化流程,及时为企业办理出口退税,为他们开拓国际市场提供了有力支持。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樊勇表示,出口退税率和退税速度的提高,有利于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升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在疫情全球蔓延、外贸市场低迷背景下,不仅能有力提振外贸企业信心,对世界经济发展也有重要意义。
显担当 国际影响力更强
回望来时路,与世界贸易组织携手的20年,中国在收获繁荣的同时,也与世界共享繁荣。特别是在国际社会出现“反全球化”和“逆全球化”潮流之际,中国一如既往地积极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充分展现了开放自信的大国气度,充分彰显了计利天下的大国担当。
“没有中国,世贸组织就无法称之为一个世界性的组织。”在今年举行的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世贸组织总干事伊维拉说。
20年来,中国越来越多地参与全球治理。今日之中国,正前所未有地走近世界舞台中央。在税收领域,中国税务部门在国内外环境深刻变化中砥砺前行,深度参与国际税收改革,加强税收征管合作,为推动构建全球税收新秩序、促进国际税改成果落实,积极贡献智慧、提供方案,扮演了愈发重要的角色。
——积极服务外交大局,主动参与国际税收合作。
“加强全球税收合作,打击国际逃避税,帮助发展中国家和低收入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2014年11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澳大利亚布里斯班二十国集团(G20)峰会上,首次描绘了我国税收工作在全球税收领域的坐标和方向。
如何进一步服务对外开放,建设同我国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税收治理体系,成为我国税务部门高度关注的重大战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