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本年抵免额(境外所得已纳所得税抵免额)
经审核,____个人所属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抵免额____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审核确认上述金额无误。
5.可结转以后年度抵免额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____个人可结转以后年度抵免额____元,具体数据如下:
前4年度:Ⅰ国前4年度可结转以后年度抵免额____元,Ⅱ国前4年度可结转以后年度抵免额____元……前4年度可结转以后年度抵免额合计____元。
前3年度:Ⅰ国前3年度可结转以后年度抵免额____元,Ⅱ国前3年度可结转以后年度抵免额____元……前3年度可结转以后年度抵免额合计____元。
前2年度:Ⅰ国前2年度可结转以后年度抵免额____元,Ⅱ国前2年度可结转以后年度抵免额____元……前2年度可结转以后年度抵免额合计____元。
前1年度:Ⅰ国前1年度可结转以后年度抵免额____元,Ⅱ国前1年度可结转以后年度抵免额____元……前1年度可结转以后年度抵免额合计____元。
本年度:Ⅰ国本年度可结转以后年度抵免额____元,Ⅱ国本年度可结转以后年度抵免额____元……本年度可结转以后年度抵免额合计____元。
审核确认上述金额无误。
(五)应补/退税额
经审核,____个人所属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应补/退税额____元。
计算公式如下:
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合计-减免税额-已缴税额(境内)-境外所得已纳所得税抵免额
第三部分 备查事项说明
纳税人应将年度汇算申报表以及与纳税人综合所得收入、扣除、已缴税额或税收优惠等相关资料,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
第四部分 其他事项说明
第五部分 纳税人对服务事项的意见
____个人对以上申报事项说明无异议,在此处签字。
本人签名:
附件2: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纳税申报代理业务保密协议
(参考文本)
甲方:(委托人)
证件号码:
乙方:(税务师事务所)
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鉴于:
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_______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个税汇算清缴申报”)代理业务;